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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浙江老字号(申报)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11-27    点击:
杭州各老字号企业:
  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,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、消费促进、质量管理、技术创新、品牌建设、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,省商务厅即将开展浙江老字号企业复核、申报的工作。请相关企业做好准备工作。
有关工作事项如下:
  对照《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》(见附件3坚持“优中选优”原则,深入挖掘遴选一批历史文化深厚、经营管理规范、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
  评价指标主要内容如下:
(一)历史文化深厚(40分);
(二)经营管理规范(20 分);
(三)创新发展能力突出(40分)等。
 
  有意愿的企业填写《“浙江老字号”申报书》(见附件4于2023年10月23日前完成,申报材料一式四份,同步保送电子版。
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如下:
(一)品牌基本情况:品牌创立时间在40年(含)以上等
(二)企业基本情况:在浙江省境内依法设立等
(三)注册商标情况;
(四)资本情况;
(五)经营情况;
(六)管理情况;
(七)历史传承情况;
(八)知识产权保护情况;
(九)其他:为减轻企业方负担,方便专家审核,材料制作需遵照规范;封面需注明“浙江老字号申报材料”,写明所申报的老字号品牌名称、申报单位名称、申报年月,封面可作适当设计,封面统一用软精装;申报表应由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;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,以免申报材料过多,材料过厚等



关于开展浙江老字号(申报)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浙江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

关于开展浙江老字号(申报)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“浙江老字号”申报书